2022年5月6日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检查中发现,王某涉嫌在经营过程中哄抬蔬菜、整鸡的价格。
经查,当事人于2022年4月13日至5月6日期间,通过网络平台高价对外销售蔬菜、整鸡等商品,其中整鸡以22元/500g的价格购进,并以平均36.62元/500g的价格销售,在两个外卖平台的进销差价率为66.5%。疫情期间,当事人销售蔬菜、整鸡的违法经营额共计55286.06元,获利22702.06元。
王某疫情期间销售蔬菜、整鸡的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,涉嫌哄抬价格,已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及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》的相关规定,并因违法经营额较大,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,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。
上海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:相关经营者应当准确记录与核定生产经营成本,不得捏造、散步涨价信息,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,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价格监管不放松,对监管中发现的哄抬物价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,坚持从快从重从严查处。
(总台记者 梁志玮 高媛) 【编辑:姜雨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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